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院内教学实践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落实院内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有序、正常的开展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教发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开展2021年下半年院内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提升师生实践场所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2. 严格落实践场所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3. 进一步开展实践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清底数、知标准、明漏洞、抓落实,对安全隐患做到一事一策,件件落实,实现安全隐患全排除。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依据文件
1.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3.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教发厅函〔2021〕9号)
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项目表。
5. 2021年6月23日各院(系)、信息技术处报送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安全隐患摸底表。
三、检查内容
1. 查阅教学实践场所安全工作材料。
2. 现场检查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情况。
四、检查形式
各院(系)、处自查和学院教学实践场所检查小组抽查相结合。
五、检查安排
1. 自即日起至12月12日前,各院(系)、处完成自查及材料准备工作。
2. 自12月13日至12月17日,学院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小组随机赴各院(系)、处开展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以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高效发展的常态化。
2. 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落实安全隐患的全面自查和配合学院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附件:
1.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2.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pdf
3.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pdf
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名单
5.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践场所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保卫处 教务处 国资及产业管理处 后勤基建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