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环境下开展线上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在兰高校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甘肃省高校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在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现决定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托学院现有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蓝墨云班课、清华在线),同时借助腾讯会议、钉钉直播课堂等直播平台,以录播和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多平台综合利用,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加强线上教学指导和服务,提高师生线上教与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线上教学监督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教师停课不停教、学生停课不停学”。
二、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全院线上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
2.质量管理处负责督查和监控线上教学运行情况。
3.信息技术处负责做好教学平台对接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4.各院(系)、部负责部门所开设课程线上教学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安排;组织教研室开展线上教研活动,对课程建设进度、内容和质量提出要求;组织教师开展线上课程的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学习等工作。
5.授课教师作为线上课程建设和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完成线上考勤、讨论互动、在线测试、辅导答疑等建设内容,完成组织学生线上学习等任务。
三、具体要求
1.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将现有线下课程全部转为线上开展的模式,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本学期课表执行。确因教学内容、环境等因素限制,无法转为线上教学模式开展的课程,由课程开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统一安排。
2.线上课程建设内容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强化教育引导,利用“课程思政”,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帮助学生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3.将线上教学任务、课程资源网址、课程班号(平台网址/直播房间号)、学习要求等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到每一个班和每一位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熟练进行线上学习。
4.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开展 “互助帮扶”的线上教学培训工作,由线上教学技术熟练的教师对技术薄弱的教师进行一对一重点帮扶。
5.二级督导人员按照各院(系)、部具体安排,开展线上课程质量监控和教学督导工作。
6.班级辅导员协助授课教师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线上课程的学习任务。
四、材料报送
1. 线上教学安排表(附件1)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23日15点前。
联系人:教务处 韩梅(钉钉)
2. 线上教学工作周报
报送时间:每周六18:00前
联系人:教务处 韩梅(钉钉)
3.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
报送时间:每日18:00前。
联系人:质量管理处 剡娟(钉钉)
附件:
教务处 质量管理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