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26日进行,形式以辅导为主,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20级校外实习学生和往届申请重修学生,采用网课形式进行辅导。授课教师须在5月30日(周二)前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由院(系)、部自行存档。重修成绩报表(带封皮)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需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附:
表1:2022-2023(2)公共课重修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