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2月2日进行,采用线上网课的形式进行辅导,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授课教师须在12月6日(周二)前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由院(系)、部自行存档。重修成绩报表(带封皮)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需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附:
表1:2022-2023(1)公共课重修安排表.xlsx
教 务 处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