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竞赛获奖教师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提高竞赛工作水平,助力学院“双高”建设工作,按照学院统一安排,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1年竞赛获奖教师工作量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竞赛分管部门审批、学院竞赛工作委员会立项的各级、各类竞赛。
2.获奖级别为国家级和省级的竞赛。
3.获奖证书(或文件)签章(签发)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竞赛。
上述条件均为必备条件。
注: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获奖竞赛调整至2022年竞赛获奖教师工作量申报工作中。
二、申报流程
1.各申报部门填报《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收集申报工作量所对应的印证材料,按部门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至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申报工作。
2.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竞赛分类提交至竞赛分管部门审核。
3.竞赛分管部门审核成后提交学院竞赛工作委员会审批。
4.竞赛工作委员会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核定相关工作量并报请学院审批发放。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
2.核定表申报工作量所对应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
1.《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Excel版)。
2.核定表申报工作量所对应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pdf版)。
注:证书电子版文件名请按以下原则命名。
获奖文件(证书)扫描件(PDF版)放置至以“申报教师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扫描件文件以“竞赛名称+赛项名称+获奖性质(分为指导学生、教师参赛两类)+获奖等级+申报教师姓名+排名”命名,例如:刘**老师作为第1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移动应用开发赛项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故刘**老师提交的该赛项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应命名应为:“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移动应用开发赛项+指导学生+三等奖+刘**+第1”。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仅面向部门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2.严格按照竞赛文件或获奖证书信息填报《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
3.获奖证书(或文件)电子版文件严格按照材料命名规则命名。
4.《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中的申报记录无对应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或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和扫描件与申报记录不符的,按照无效申报处理。
5.严格按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依据获奖证书等级核定教师工作量。
6.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3日,逾期不报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核定。
五、其他
联系人:段为潇。
联系地点:总校区勤政楼714办公室。
附件:
1.2021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项目教师工作量核定汇总表
2.2021年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
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竞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