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现定于2021年9月18日至9月26日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工作。公共课补考时间9月18日和9月24日,公共课具体安排见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专业课补考时间9月22日—9月26日,补考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补考时间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请各院(系、部)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补考试卷的印制和试卷保密工作,并通知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9月29日上报教务处。补考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一份上报教务处。考场记录单留存本部门。
注:要求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双证)进行考试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xlsx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