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实践场所)

关于开展2021年院级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院内实践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按照2021学院行政要点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年院级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请各院(系)、信息技术处按照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践场所工作先进集体:

   各院(系)、信息技术处所辖实训中心管理工作集体。

2.实践场所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院内实践场所管理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实践场所工作先进集体

1.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实践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整合相关实践场所资源和师资队伍,建立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考核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及稳定的实践教学队伍,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行高效的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2.统筹相关实践场所资源,促进教学科研互动,实现科研成果向实践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使老师和学生了解科技最新发展和学术前沿动态,激发科研兴趣,启迪科研思维,掌握科研方法,培养科研道德,提升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3.探索建立与社会、军队院校与部队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军队特色,促进专业实践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部队训练相结合。创建贴近实际的模拟、虚拟、仿真实验环境。

4.多渠道鼓励和吸引热爱教学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践教学。

5.依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手册》中院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基本任务,按要求开出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践教学项目,实践课开出率高。

6.编写出较高水平的指导书,不断地补充、更新实践内容。

7.建立健全实践场所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有检查和考核的措施办法和日常工作记录,执行效果好。

8.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维护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大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齐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9.实践场所技术改造、改进装置、革新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10.实践场所人员结构配制合理,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实践场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能胜任实践教学工作,在实践场所检查中成绩优异。

(二)实践场所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献身精神,热爱实践场所工作,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热爱集体,顾全大局。

2.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兰职院〔2016185号),模范地履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手册》中院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基本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实践教学效果优秀,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在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上做出显著成绩。

3.在实践教学和实践场所建设、管理过程中,积极承担实践场所建设任务,勇于探索,积极进行改革。

4.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研制、改造、开发、维修、管理、科技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

6.积极参加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分管实践场所的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

7.重视技术安全工作,排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实践场所整洁卫生。

三、推荐名额

每申报单位可推荐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名。

四、评选程序

1每申报单位要在全面总结本部门内实践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申报参评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学院组织相关成员进行评审。

五、评选名额

1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个。

2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每申报单位1名。

六、材料要求

77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电子)报送总校区综合楼714室。不报送或逾期报送按照不推选处理,报送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先进集体需提交的材料

1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实践场所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材料(围绕评选条件的10项内容撰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公示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二)申报先进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实践场所工作先进个人典型经验交流材料(围绕评选条件的7项内容撰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公示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六、工作要求

1.各系(中心)要以本次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

2.各系(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重视基层、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3.推选学院的集体和个人须在本部门内面向部门全体教师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结果方可报送教务处。

 

附件: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20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