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上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各专业顺利开课,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际需要,研究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学任务,如因市场变化和行业企业需要,确有必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填写申请表,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请各院(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将2020级扩招以及2019级第二批B类和C类专项扩招学生单独制订开课计划,进行上报。
3.各院系(部)在对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后,要进行内部公示,将公示结果及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于6月21日前上报教务处。
4.2021级新生开课计划,待新生报到确认后,在上报新生开课计划。
附件:
附件资料.zip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