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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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现定于202138日至314日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工作。公共课补考时间313--314日,公共课具体安排见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专业课补考时间38日—312日,补考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补考时间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请各院(系、部)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补考试卷的印制和试卷保密工作,并通知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317日上报教务处。补考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一份上报教务处。考场记录单留存本部门。

注:要求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双证)进行考试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xlsx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