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上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各专业顺利开课,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际需要,研究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学任务,如因市场变化和行业企业需要,确有必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填写申请表,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请各院(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将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环节作为专项制订开课计划,进行上报。
3.请各院(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将第一批以及第二批B类和C类专项扩招学生单独制订开课计划,进行上报。
4.各院系(部)在对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后,要进行内部公示,将公示结果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于12月24日前上报教务处。
附:
附件资料.zip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