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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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2020112日—20201211进行,形式以辅导为主,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18级校外实习学生和往届申请重修学生,采用网课形式进行辅导。任课教师在1215日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由院、系自行存档。重修成绩报表(带封皮)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需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附件:12020-2021(1)公共课重修汇总表.doc

22020-2021(1)重修学生名单汇总(公共课).xlsx

  

教 务 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