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1日进行,形式以辅导为主,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18级校外实习学生和往届申请重修学生,采用网课形式进行辅导。任课教师在12月15日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由院、系自行存档。重修成绩报表(带封皮)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需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2、
2020-2021(1)重修学生名单汇总(公共课).xlsx
教 务 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