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安排
根据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历安排,本学期素质任选课、实践类课程及考查课期末考试定于第十八周进行;考试类课程第十九周星期一至星期三(2020年1月6日—8日,09:00—11:00;14:00-16:00)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负责:景兰
二、考务负责:朱永迪
三、考务组:教务处负责整体安排期末考试考务工作。
四、协调组:各院(系部)负责本单位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试卷印制、保管、考场布置、试卷发放、回收等工作。
五、巡视组:质量管理处负责全院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及考试过程的督查。
六、宣传组:宣传统战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内考试氛围的营造、电子屏考试标语的播放。
七、保卫组: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考区。
八、后勤组:后勤基建处负责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考场桌椅的配备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
九、考生管理组:学生工作部负责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考试期间违纪考生处理。
十、其他要求:
1.监考人员要严查考生证件、要求考生签到;要严格执考,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2.监考教师请于考前二十分钟到本院、系领卷室领取试卷、考场情况记录单,于考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将监考员姓名写在教室黑板上,检查考场布置情况(要求将课桌全部反放)并组织学生,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试卷、答题卡及考场情况记录单交回领卷处。
3.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后方可交卷。
4.考试结束后,各院、系将考场情况记录单汇总、存档。
5.任课教师认真阅卷,及时录入成绩,并做好学生的考试成绩分析。
6.请各院、系(部)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考试相关工作。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汇总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