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定于9-14周(10月28日-12月8日)进行,重修形式采用跟班重修、集中辅导方式进行,其中跟班重修以实际授课任务为准,集中辅导方式上课次数不得少于6次。
专业课重修上课各院、系自行安排,公共课重修上课由教务处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任课教师于第15周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成绩报表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存档。各院(系、部)将汇总后的成绩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注:重修成绩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其余重修资料各教学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