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定于2019年9月21日至9月22日进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工作。公共课具体安排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科目安排表》,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补考安排工作,并通知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并按时参加考试。(专业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9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公共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9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补考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一份上报教务处。考场记录单留存本部门。)
注:要求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双证)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