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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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9-14周进行,形式以辅导为主,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任课教师在第15周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成绩报表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存档。成绩报表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注:重修成绩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其余重修资料各教学单位存档。

  

    附件:12018-2019(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课程汇总表.xlsx

                  22018-2019(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修学生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