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由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适用于高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安排,针对企事业单位出纳、往来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和总账会计(或总账会计助理,下同)等岗位。
实习要求:学生通过高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顶岗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掌握岗位的典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核心技能;养成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实习安排:实习时间累计半年。建议第二学年下学期安排9周,第三学年下学期安排9—11周。
企业要求:实习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习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实习企业有独立设置的财会部门;(3)实习企业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4)实习企业 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5)实习企业能在学生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备条件:实习企业必须符合下列设施条件:(1)配备必要的工具、 软件、计算机、网络及配套设备;(2)具备基本的工作和学习条件;(3)具备完整的制度、规定等文本资料;(4)能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
老师职责: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者,由实习企业和学校共同派出。指导教师需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指导教师 (1)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近5年没有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现从事会计工作; (3)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4)热心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实习指导工作; (5)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指导顶岗实习工作的要求。 2.学校指导教师 (1)具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 (2)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3)熟悉专业教学内容;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3年以上教学经历或企业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校企合作协调和组织能力。
建议学时:
1,发票管理 1周
2,纳税核算 1周
3,纳税申报 1周
4,税务关系维护 1周
5,税务筹划 1周
6,熟悉成本核算 基础 1周
7,管理生产成本 1周
8,编制成本报表 1周
9,核算和管理销售成本 1周
10,核算和管理 采购成本 1周
11,核算存货、 固定资产 1周
12,核算料、工、费 1周
13,财务报表分析 1周
14,会计资料整理 装订与管理 1周
15,会计核算软件管理 1周
16,账务处理 1周
17,财务预算及控制 1周
18,编制财务报表 1周
19,客户信用评价 1周
20,审核合同、 原始凭证 1周
21,分析账龄 1周
22,对账与催款 1周
23,核算往来业务 1周
24,发放工资 1周
25,交接和移交 1周
26,核算银行存款 1周
27,核算现金 1周
28,费用报销 1周
29,管理货币资金 1周
30,岗前准备 (下同) 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