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拟定于第九周至第十四周(共六周)进行,现将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以往重修未通过学生(重点是19届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安排:专业类课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注:16、17、18级“创新创业教育”、16级“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由各院系安排;17级“就业指导”、17级“职业生涯规划”、18级“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由思政部安排。)。
三、重修手续办理:
1、各院、系通知学生本人应重修课程;
2、重修学生可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的成绩,如有疑问可从学生所在院、系进行核实;
3、重修学生本人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注:每个学生重修门数原则不得超过3门)上报学生所在院、系;
4、各院、系汇总后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汇总表》,经各院、系教学主任同意后,一份留存,一份于4月12日前上交教务处。
四、重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