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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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切实加强教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学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系(部)所管辖的教室、各类实验室、实践场所。

二、检查内容

1.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用电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合格。

2.各类实验室、实践场所的安全制度上墙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合格。

3.是否在进行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前,对重点实验实训设备、体育教学器材进行了安全检查;教师是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给学生进行实验实训设备安全操作教育。

三、检查形式

采取以各系(部)负责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开展。

四、检查时间

教务处将从1015日开始,针对检查内容对各系(部)教学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抽查,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排查、责任到人。请各院系(部)认真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安全检查表》,于1016日上报教务处,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安全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