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院内实践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落实院内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兰职院〔2016〕185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兰职委〔2016〕32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2018年度第2学期教学周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院系、中心实践场所管理教师。
二、考核依据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兰职院〔2016〕185号)
三、考核形式
部门自查、学院抽查相结合
四、材料要求
各院系、中心于7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电子)报送至总校区综合楼714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中心建档材料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评分表。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实践场所管理满意度调查表。
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对实践场所管理满意度调查表。
(二)提交学院材料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部门评分公示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中心要以本次考核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
2.各院系、中心成立部门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3.考核结果须在本部门内面向部门全体教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公示无异议结果方可报送教务处。
附件:
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PDF
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考核小组对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考核评分表.doc
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对实践场所管理教师满意度调查表.docx
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对实践场所管理教师满意度调查表.docx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