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工作定于9-14周进行,形式以辅导为主,集中辅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任课教师在第15周将教学计划、授课或辅导实施记录、学生考勤、成绩报表等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存档。成绩报表经教学主任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成绩生效。
注:重修成绩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教学单位保存),其余重修资料各教学单位存档。
附件:1、
2017-2018(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课程汇总表.xlsx
2、
2017-2018(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修学生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