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研室主任考核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深化内涵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校及优质专业建设,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研室主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内涵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17-2020)》(兰职委[2017]19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兰职委[2016]32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兰职院[2016]184号)文件要求,按照《教学管理手册》第七章第九节“教研室建设及管理”规定,对照考核评选标准,面向学院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及评选,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
(一)考核对象
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教研室主任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组织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办法参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兰职院[2016]184号文件)。
(三)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20日
(四)考核程序
1.各教研室主任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登记表》,并撰写“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2.12月13日—12月20日,各系(部)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考核,12月20日之前,各系(部)将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表》及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