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拟定于第九周至第十四周(共六周)进行,现将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以往重修未通过学生(重点是18届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安排:专业类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注:“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2门课程由各系安排)。
三、重修手续办理:
1、各系通知学生本人需重修课程;
2、重修学生可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的成绩,如有疑问可从学生所在系进行核实;
3、重修学生本人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注:每个学生重修门数原则不得超过3门)上报学生所在系;
4、各系汇总后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汇总登记表》,经各系教学主任同意后,一份留存,一份于10月18日前上交教务处。
四、重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重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