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研室主任考核暨2017年度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化内涵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校及优质专业建设,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研室主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内涵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17-2020)》(兰职委[2017]19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兰职委[2016]32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兰职院[2016]184号)文件要求,按照《教学管理手册》第七章第九节“教研室建设及管理”规定,对照考核评选标准,面向学院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及评选,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
(一)考核对象
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教研室主任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组织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办法参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兰职院[2016]184号文件)。
(三)考核时间
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9日
(四)考核程序
1.各教研室主任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登记表》,并撰写“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2.6月7日—6月19日,各系(部)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考核,6月19日之前,各系(部)将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表》及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
(一)评选时间
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
(二)评选程序
1.各系(部)推荐1名优秀教研室主任(任职满两年以上)。考核小组应由系(部)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结束后在系(部)党政联席会通过,网页公示三天无异议,2017年6月26日之前各系(部)将拟推选优秀教研室主任的《优秀教研室主任考核登记表》及近两年的业绩材料交至教务处。
2.参加优秀教研室主任的评选的教师至少有一次“教研室主任考核”为优秀。
3.6月27日,教务处审核各系(部)初评结果,复评。
4.6月28日,教务处将评选情况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5.6月29日,提交学院审议。
附件:
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docx
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表.doc
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考核登记表.doc
二○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