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课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课堂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院拟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条件
获得历年省级(院级)教学名师、省级(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优秀奖的教师等。
二、时间
1.系(部)内观摩课时间为教学第四周至第九周(9月26日——11月4日)。
2.院级观摩课时间为教学第十周至十三周。
三、要求
1.观摩课授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
2.系(部)成立观摩课检查小组,负责系(部)内观摩课相关活动。安排无课教师参加观摩课活动,做到相互交流,真正起到观摩学习的作用。
3.请于9月21日前,将系(部)内观摩课安排填写在《系(部)观摩课计划表》中并报教务处。
4.系(部)内观摩课结束后,择优推荐参加院级观摩课活动。
附件:
教务处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