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各专业顺利开课,请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际需要,研究填报下学期开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报开课计划,如因市场变化和行业企业需要,确有必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请填写申请表,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控制周课时量,原则上每周22-26学时(含素质任选课)。
3.专任教师(含外聘教师)每人每学期所任教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含两门),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8学时,不超过18学时,确有需要任教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由系(部)申请,报学院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各系(部)在对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后,要进行内部公示,将公示结果及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于7月11日前上报教务处。
备注:下发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理论课程》、《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整周实训环节》需各系对相关专业的授课教师、班级及备注信息进行填报。
20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