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定于2016年3月10日至3月12日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的期末补考工作。具体安排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工作及通知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并按时参加考试。专业课补考由各系自行安排,限于第三周之内完成。(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第三周内上报教务处。)
注:要求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双证)进行考试
附件: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doc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