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历安排,本学期素质任选课、实践类课程及考查课期末考试定于第十七周进行;考试类课程第十八周星期一至星期三(2016年1月4日—6日,09:00—11:00 ;14:00-16:00)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学院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负责:刘国军
二、考务负责:景兰、武学志
三、考务人员:教务处所有工作人员,负责安排所有期末考务工作。
四、协调组:各系(部),负责本部门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专业课试卷印制、保管、考场布置、专业课试卷的发放、回收等工作。
五、巡视组:督导室,负责全院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及考试过程的督查。
六、宣传组:宣传统战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内考试氛围的营造、电子屏考试标语的播放。
七、保卫组: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考区。
八、后勤组:后勤基建处,负责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考场桌椅的配备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
九、纪律组:学生工作处,负责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及考试期间对违纪考生的处理。
十、其他要求:
1、监考人员必须严查考生证件、要求考生必须签到;认真监考,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2、公共课及考教分离课程考试:主考教师请于考前二十分钟到总校区5-101室、雁儿湾校区教学楼227室、桃林校区办公楼205室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单,监考教师请于考前十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并检查考场布置情况(要求将课桌全部反放)。考试结束后,公共课监考教师将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单交回领卷处;考教分离课程监考教师将试卷交于各系。
3、专业课考试:主考教师请于考前二十分钟到各系领取试卷,监考教师请于考前十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并检查考场布置情况(要求将课桌全部反放)。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交于各系。
4、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方可交卷。
5、期末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将考场情况记录单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6、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认真阅卷,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做好学生的考试成绩分析。各系(部)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工作。
附件: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