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引导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设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为规范优秀设计(论文)评选、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评选、奖励活动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与评选对象

优秀设计(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3个等级。凡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系部推荐均可参加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二、组织工作

1.由学院成立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各系于每学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毕后一周内,向学院推荐并申报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奖。推荐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其中:一、二、三等奖各为2%3.5%4.5%)。

3.各系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复印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3)答辩记录;

4)优秀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对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需由指导老师作出真实具体评价。同时,各教学单位答辩委员会须签署推荐评审意见。对未完成以上工作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不受理其申请。

4.学校汇总申报材料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对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等奖的评选,对三等奖不再组织评选,认同各教学单位结论,并向全院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价指标体系

1.选题:占10%。选题来自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方案的先进性:占 10%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3.方法、内容、结果:占70%。方法新颖、有创意、合理、科学;分析、论证、设计正确,实验方案合理;对所述问题有新见解,角度新颖;对专业技术问题有重大改进和建议;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论文撰写质量:占10%。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设计图纸规范、无错误。译文与课题紧密联系,准确流畅。达到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奖励

1.对评选出的优秀设计(论文),学校发给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证书,并分别给予获一、二、三等奖的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1086个标准学时的奖励。

2.学校鼓励有创新内容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国家专利或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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