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因此,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注重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全面提高培养质量。顶岗实习要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实习,全方位了解将来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并力求达到本社会职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缩短就业适应期。
第四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各系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在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中期前进行。学院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实习形式的改革创新,但必须以保质保量完成校内教学计划、不增加学生经济开支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院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院教务处(实践科)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系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
第七条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和审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和任务书;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的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
第八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可选派专业课专任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要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顶岗实习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第九条顶岗实习专任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专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包括顶岗实习的场所、岗位、目标、要求、内容、经费、时间安排等);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在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第十条顶岗实习兼职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学生顶岗岗位并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做出学生顶岗实习鉴定。
第十一条 选择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能提供的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所在系和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共同协商联系并确定具体单位后统一安排。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受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教务处(实践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各系要指派负责本专业的指导教师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第十三条各系应在顶岗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实习单位,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单位。应提前半个月作出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经教务处(实践科)审核后实施。
第十四条各系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应对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具体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院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学生所在系要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三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系的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受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学号、实习期间住址及联系方式;(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学生的住宿;(8)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保险;(9)实习纪律,在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10)实习终止条件;(11)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具体事项。
第十六条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原则上应进行轮岗实习,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不得安排学生到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进行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确实需要和长期合作的、事实证明有实力、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合作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中介费由学院承担。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不得以培训为名向学生收取培训费用。
第十八条各专业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学习任务和基本要求。分专业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第十九条各系应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指导方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两种。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或相对集中的某一区域)实习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集中顶岗实习,原则上可安排专任指导教师指导;三年级学生分散顶岗实习的,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兼职教师进行指导,专任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要及时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实习指导日志。实习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把指导记录交回本专业教研室,教研室主任检查写出评语,再由系里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检查并写评语。
第二十条 要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确保学生的住宿安全。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认真写好实习记录,每周记录不少于2次。
第二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其在顶岗期间的表现等情况作出书面评定,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第二十二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必须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要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实习指导教师要在学生实习期间最少2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期末教务处(实践科)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技术总结;(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学生顶岗实习记录;(6)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日志;(7)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第四章成绩考核
第二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满成绩考核依据以下书面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6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及其他资料准备占4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他资料包括:
1.顶岗实习记录;
2.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3.顶岗实习技术总结:
4.顶岗实习技术总结答辩情况。
第二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基本内容包括:
1.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和从事的主要技术性工作(简要介绍);
2.顶岗实习中本岗位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参数(简要说明);
3.结合专业知识,总结本岗位技术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承担或完成的项目、技术改革、创新等,对其过程和成果进行详细、严谨的论述。
第二十六条顶岗实习技术总结的佐证材料:
1.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
2.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
3.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
4.实习过程中因成绩显著而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及证明材料。
5. 撰写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字数不少于5000字。
第二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登记表》、顶岗实习技术总结的佐证材料一并交班主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登记表
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5.《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专业班级 | | 学号 | | ||||||
寝室号 | | 个人电话 | | 家庭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家长姓名 | | ||||||||||
实习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顶岗实习岗位 | | ||||||||||||
申请
理由 |
学生签名: 年月 日 | ||||||||||||
实习 单位 意见 | (可附单位证明)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盖章) | 家长 意见 | (可附家长证明)
家长签字: 年月日 | ||||||||||
指导 教师 意见 |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 系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盖章) | ||||||||||
附件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系别:
姓名 | | 专业班级 | | 学号 | | ||
实习单位 | | 实习时间 | | ||||
专任指导教师 | | 兼职指导教师 | | ||||
实习岗位名称 | | ||||||
顶
岗
实
习
工
作
内
容
摘
要 | | ||||||
| | | | | | | | |
指
导
老
师
评
价 | 提示:主要从学生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和实践技术力量(重点)等方面进行评定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
实
习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
附件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登记表
姓名 | | 专业班级 | | 学号 | | |||||
实习单位 | | 实习时间 | | |||||||
专任指导 教师 | | 兼职指导教师 | | |||||||
实习岗位 名称 | | |||||||||
顶岗
实习
综合
评价 | | |||||||||
技术总结 成绩1 | | 实验记录 成绩2 | | 实习考核 成绩3 | | |||||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 ||||||||||
技术
总结
答辩
评价 | 成绩4:
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 |||||||||
综合
成绩 | 成绩5: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