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
一、师德要求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 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一)教师要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力争一专多能,要积极适应学院由于招生和相关专业调整形成的各种变化,勇挑重担,教好所学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有关课程。
(二)学院根据上级要求对教师每年度考核一次,并如实记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
(三)教师要保质保量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课时及学院的有关工作要求,并根据不同的职称要求,积极履行以下职责:
教授、副教授: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发展趋势,在省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年会上发表自己的论文著作或专题研究报告;主持或参加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和院内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对口专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实用技术推广活动;主持或参与新教材、教学参考书、专著的编写或审议工作,开展高职教育教学法研究工作;指导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参与学院及相关系(部)的发展规划制定工作。
讲师: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主,独立担任两门以上课程讲授工作,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专业教师要具备单独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实训的能力;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室、院内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能积极主动承担学院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每两年在省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上发表或宣读论文一篇;能担任班主任工作和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兼任行政工作的讲师每年必须要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助教:一般能担任一门专业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自习题指导工作;能胜任实验课指导、学生实习或从事其它教学辅助工作,效果良好;经院、系领导批准并试讲合格后可完成部分或全部课称的讲授任务;在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的指导下,参加实验室、实训室、院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能完成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和学院安排的其它事务性工作;体育课助教应完成授课任务。
计算机室、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实训室、校内各专业生产性实训中心工作的指导教师一律实行坐班制;要求能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各种实验设备,熟练掌握实验、实训技巧、操作方法,具有独立承担实验课、实训课及计算机应用和其它电教设备操作的能力;要积极参加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等教学设备的配置、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生实验、实训的教学任务。
三、岗位素质提升
(一)教师享有进修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均应不断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努力适应学院学生教育、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发展需要,要及时更新所学专业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学院鼓励教师根据自身教育、教学、实训技术指导、科研工作的实际进行在职进修;鼓励中青年专业教师不断提高“双师型”水平,鼓励基础课教师向多学科型转化。各系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学习实践,掌握最新专业知识的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对本专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的的专业展示会、研讨会。
(三)教授和副教授在不断更新自身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要主动认真承担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任务,这是年度考核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院内必备考核条件。青年教师要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领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完成取得本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的进修任务,专业课青年教师还要完成“双师型”培训任务,取得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证书。学院对无法按所学专业安排教学岗位而要求转岗的青年教师,要结合自己的知识储备情况,征求相关专业教研室的意见,可选择脱产进修或在岗学习方式进行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新岗位。尚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具备在读硕士学位资格或硕士学位,经过高等教育理论方面的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专业教师还必须经过“双师型”教师培训,然后按有关考核程序考核后才能担任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