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素质教师标准及培养
“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要进一步打破封闭的办学体系,促进校企融合,产教结合,努力形成学院专职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相对分工合作、术有专攻、各司其职的专业教师结构。同时要全力解决专任教师缺少企业实践工作经历,动手能力差的现状,提速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加快学院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一、“双师”素质教师标准
依据高职高专评估指标中师资队伍建设的内涵说明,“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一)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四)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双师”素质教师应由学院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定性分析后予以确认。
二、培养措施
(一)各系(部)要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教师实践基地,加强与企业的产学合作关系,制定学院与企业共同培养专业教师的制度,保证中青年教师有计划、分批分期地到产学合作单位进行顶岗实践。
(二)推进专任教师工程化培养进程。强调工科教师的工程化背景和工程化培养,提高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行业发展能力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鼓励教师在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后,有组织地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
(三)积极组织教师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并支持专业教师参加各级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双师型”培训活动。建立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业进行不定期访问的制度,了解专业发展趋势,开阔视野。
(四)加强院内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为教师教研、科研、科技服务和提高动手能力创造条件。
(五)完善制度,建立院企互聘模式,发挥兼职教师作用。聘任企业、科研院(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技术人员、企业家和企业的能工巧匠做兼职教师,建立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六)设立师资培养专项基金。
三、确认办法
(一)每年确认一次。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及能力的相关材料交所在系(部),各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
(二、)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确认专家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定性分析后确认,教务处复核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四、 对公共课和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师的“双师”素质要求
(一) 熟悉所在系(部)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专业方向,了解本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深刻理解所承担课程在该专业领域的实际应用情况,以利于更好地贯彻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的教学原则,同时要兼顾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 不断加强自身及学生的“实践意识”培养,在教学中注重体现所教专业的“实践背景”,注重理论与实践应用的结合。
(三) 尽可能相对稳定地承担一个或几个专业的课程教学任务,通过了解专业课,参与实习实训教学过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兼任班主任等多种形式,逐渐了解、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求,了解相关专业的社会需求。
(四) 在基础理论应用方面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成果;积极与有关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应用课题研究、技术开发或科技情报等工作。
(五) 应根据需要和学院及各教学单位的安排,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思政课教师应坚持教书育人,深入教学班,针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及关注的热点等问题,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及理论原则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分析。
(六) 参加教育部关于高职学院“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训,取得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