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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

高职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是全面落实教学质量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任务是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目的是通过建立教学团队的合作机制,改革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专业教学资源,鼓励高职专业教学团队成员具有双重身份、双重责任、双重任务,促进专业教师双向发展,实现院企的深度合作。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院、省、国家三级专业教学团队体系,形成学院各专业教学团队合作的良好机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提高教学资源开发能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培养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教学队伍。

二、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以专业为依托,以系(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群)建设作为院企合作、系列课程建设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团队成员主要由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团队有具体的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成效显著。

(二)带头人。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正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高职学院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院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团队成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实训团队的可持续发展;能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教学效果优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熟悉团队各个教学环节,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

(三)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能通过院企双方的人事和管理制度改革,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保障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整个团队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院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院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院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院企共育;专业(群)毕业学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五)社会服务。能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业实践经历,制定团队建设规划,在建设期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按照“双师”结构要求,邀请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按11比例建立团队兼职教师师资库;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踪行业企业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需求,帮助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进行顶岗实践,提高专业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要结合“导师制” ,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二)加强专业建设。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深入理解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紧密结合甘肃尤其是兰州城市圈区域经济发展走向,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和更新变化,并及时纳入教学内容;将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理念融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和课程开发的工作之中。

(三)加强课程建设。积极根据专业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根据人才培养规格,编写先进、适用的高职特色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件、案例、实训实习项目、教学指导、习题题库、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规划)教材等。

(四)改革教学工作。积极参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与其它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教学的经验交流,积极探索适合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做相结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养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在教学工作中建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制定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建设期内团队学期举行1次以上公开课,召开1次以上教学改革研讨交流专题会议。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五)团队能积极参加本专业(群)实验室、专业实训室、实训中心的建设工作。

四、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程序。 院级专业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系(部)推荐相结合,由系()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查资格后组织评审,每12年申报一次或与省级教学团队评选相衔接。

(二)申报材料。按照学院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申报材料需全部上网)。

(三)学院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初步评出院级教学团队。评选团队数允许少于既定名额,宁缺勿滥。

(四)初评结果公示。初评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公布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意见,申请复审。

(五)专业教学团队确定。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由学院发文认定。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一)院级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验收。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所在系(部)负责团队建设的日常实施和管理。

(二)获批准的院级专业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备案。

(三)中期检查。申报立项一年后,专业教学团队根据《建设任务书》的进度安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建设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报告》逐项检查其完成情况,并提交书面检查结论。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报销经费及报销经费额度,检查严重滞后者限期完成。

(四)考核验收。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院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拨经费及续拨经费额度,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其称号,停止经费资助。

(五)院级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总经费为每个团队不超过3万元,第一年为1万元,根据实际支出报销,第二、三年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和考核验收情况确定给予结余经费的资助。

(六)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负责,教务处监管制度,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从院级专业教学团队中产生。如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给予配套经费。

(八)院级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教学工作量,参照院级质量工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