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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原则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意义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精品课程的全面建设,切实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是达到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高职学院精品课程是指体现高职学院教育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系统性、适用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1. 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质量标准。

2. 精品课程建设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建设为重点,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主要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

3. 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4. 精品课程建设要集优秀师资、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5. 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炼、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精品课程为示范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和要求

1. 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是达到“五个一”,即建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2. 精品课程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

1)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专业(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倡导研究型、参与式教学方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的要求;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4)具有优质的教材和课件。精品课程教材应选用系列化的、国家推荐优秀教材、获奖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具有教学必需的先进的教学实验(训)室、实习基地及相关设施和条件的支撑。

6)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立项与建设

1. 精品课程采用申报立项,资助建设,评估验收的办法进行管理。精品课程的规划、立项、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2. 申报立项的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好、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3)申报课程应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且教学整体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4)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应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训)指导书、良好的实验(训)条件、实习基地等。

5)申报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国家推荐优秀教材、获奖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同时能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教学。

6)申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要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有相应的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条件。

3. 申报立项的程序

1)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份。

2)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3)申报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教务处。

4)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

4. 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一年,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评估验收。

5.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6. 建成的精品课程必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参考书及教学课件、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都要进入本教学单位网页“精品课程专栏”中,并向学院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学院网络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

7. 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五)评估验收

1. 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成立精品课程评估验收专家组,依据《标准》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

2. 精品课程一年建设期满后,各教学单位根据《标准》先进行自评,自评通过后向学院提出正式评估验收申请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精品课程评估验收专家组依据《标准》评估验收,并将评估结果呈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公布。

3. 院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延长时间后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它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4. 评估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称号一般保持五年。

5. 学院每年从院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符合条件者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六)管理与维护

1. 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及时充实、更新、完善,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2. 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网页设置“精品课程专栏”,为精品课程上网,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保障。

3. 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七)保障与激励

1. 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2.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2000元,用于课程维护。被授予“省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建设小组,学院奖励5000元;被授予“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者,学院奖励10000元。

3、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可直接获院级教学成果奖励。

4、学院要求各教学单位相应制定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以促进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