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及管理原则
(一)专业建设的原则
1. 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2. 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专业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3. 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4. 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院的定位和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5. 有序灵活的原则。要注重科学预测地区经济、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趋势,做好新设专业的考察论证工作,克服专业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专业调整既适应发展需要又具有连续性,减少调整跨度太大引起的其他问题。
(二)专业建设的目标
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不断地研究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专业设置、调整要做到灵活性与稳定性、专门化与宽口径、社会需求与自身办学条件的有机结合。
1. 适度控制专业数量。在现有11个专业大类(57个专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专业发展的规律,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10个相对稳定的专业群,每个专业群最少有5个专业。优先发展与兰州区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
2. 优化专业布局。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调整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拓宽基础、整合课程,构建新的专业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形成强基础、宽口径的专业体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 建立竞争机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专业,立项重点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和院级重点专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下的专业要及时进行调整。
4. 形成专业特色。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要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培养模式,强化培养的质量,形成专业特色。同时,要加强重点、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特色专业。
(三)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革
学院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把专业设置、调整、改革作为一项战略工作来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按照“科学、规范、效益”的原则,调整专业结构,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供求状况和学院办学能力及现有条件出发,紧密结合甘肃省和兰州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专业调整力度,优化专业布局结构。
1. 对新设专业进行详细论证,对已有专业逐个进行调整改革,逐步达到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零距离的结合。调整中既要考虑专业适应经济发展的问题,也要体现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
2. 充分发挥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作用,专业建设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二次以上的工作会议,就人才需求、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问题进行研讨。要主动邀请部分用人单位到学院,根据用人单位对各类培养目标的实际要求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的建议,进一步调整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和考试大纲。
3. 要按照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人才培养的素质结构——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进程来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做到对准市场和岗位,根据市场来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岗位来确定人才培养的知识、技能、素质结构,设计课程体系;重视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注重知识、技能、素质三位一体,全面发展,突出体现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高职办学特色;突出专业特色和学生个性发展。
(四)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 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也要编制本单位专业建设计划。
2.教务处负责组织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重点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院新设专业、重点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特色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的专业建设规划,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专业建设工作。
3. 专业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组一般为5~7人,小组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和分工。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等。
4. 专业建设要按建设规划进行,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定位与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教材及图书资料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小组人员分工等。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规划由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实施。
(五)专业建设立项分类
1. 新设专业建设项目
2. 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3. 教改试点专业建设项目
4. 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六)专业建设的申报对象
1. 新设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对当年新增设的专业必须申报立项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2. 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对有一定学生规模、基础较好,对其它专业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及各专业群中的主干专业,可申报重点专业进行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3. 教改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对已形成一定特色和优势,有进一步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的专业,可申报改革试点专业进行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4. 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 对已通过新专业建设,体现行业特色和学校特色,专业交叉、融合度高、知识面宽的复合型专业,并使之成为学院的标志性专业。可申报特色专业进行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七)专业建设的申报程序
1. 新设专业建设。由专业所在系于每年11月按要求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和新设专业建设规划等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 重点专业建设。由专业所在系组织各专业建设小组申报,论证和综合分析后推荐,并于每年5月按要求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和重点专业建设规划等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 教改试点专业建设。由专业所在系推荐符合教改专业立项标准的专业进行申报,于每年3月按要求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试点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和教改的方案及实施计划等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4. 特色专业建设。由各系专业建设小组对符合学院特色专业标准的专业进行推荐,并于每年5月按要求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八)专业建设的评估考核
1. 专业建设评估考核的依据
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试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
2. 专业建设评估考核的方式
对每个立项的专业,学院将于每年12月召开会议,进行阶段检查。专业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系负责整改,一年后再接受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该专业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