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的通知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研室主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根据《教研室建设及与管理》、《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系(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工作任务及责任,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对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教研室主任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组织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时间安排: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5日
四、考核程序:
1.各教研室主任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登记表》,并撰写“2014-2015学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
2.6月5日—6月15日,各系(部)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并推荐1名优秀教研室主任(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小组应由系(部)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结束后在系(部)网页公示三天;
3.6月15日,各系(部)将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登记表和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4.6月16日,教务处审核各系(部)初评结果,汇总评审材料;
5.6月17日,教务处将评选情况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