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实践场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实践场所建设工作良好、快速发展,促进实践教学工作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实践教学队伍,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改进实践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15年学院行政要点工作要求及教务处教学周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各系(部、中心)。
2.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系(部、中心)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依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手册》中院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基本任务,按要求开出实践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编写出较高水平的指导书,不断地补充、更新实践内容,实践课开出率高。
2.建立健全了实践场所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有检查和考核的措施办法和日常工作记录,执行效果好。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维护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大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齐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在实践场所技术改造、改进装置、革新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实践场所人员结构配制合理,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实践场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能胜任实践教学工作,在实践场所检查中成绩优异。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献身精神,热爱实践场所工作,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热爱集体,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
2.模范地履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手册》中院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基本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实践教学效果优秀,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在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上做出显著成绩。
3.在实践教学和实践场所建设、管理过程中,积极承担实践场所建设任务,勇于探索,积极进行改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研制、改造、开发、维修、管理、科技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积极参加实践场所管理工作,分管实践场所的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
5.重视技术安全工作,排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实践场所整洁卫生。
三、推荐名额
1.2013年已评选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2.各系(部、中心)可推荐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个,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2名。
四、评选程序
1.各系(部、中心)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内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院推荐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参评对象。
2.各系(部、中心)要在全面总结本部门内实践教学、实践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申报参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3.学院将组织教学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评选院级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各系(部、中心)于6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电子)报送总校区综合楼714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先进集体需提交的材料
1.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本系(部、中心)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总结报告。
3.本系(部、中心)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交流材料(不少于4000字)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先进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实践场所工作先进个人典型经验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中心)要以本次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
2.各系(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重视基层、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