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院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10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1-2015)》和《教学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需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
2.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
3.已获得院级教学名师称号;
4.其它条件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二)申报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需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6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且在学院从事专业教学3年以上;
2.有企业工作经历或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
3.其它条件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二、申报要求
按照申报条件,可申报院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
三、申报程序
(一)请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学名师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核、学院组织评委审议、党政联席会审批和校园网公示后,公布最终结果。
(三)5月4日之前,将候选人相关成果复印件和以下材料报教务处(申报省级名师的材料需一式九份;申报院级教学名师的材料需一式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省级、院级),见附件;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省级、院级),见附件;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
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省级、院级),见附件;
5.候选人15-30分钟的讲课录像光盘(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四、教学名师评选活动是激发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学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候选人网站建设(申报材料需全部上网),确保网站正常运转。凡无网站的教学名师候选人不予参加本次评审。
附件:
01.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doc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