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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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本学期重修工作拟定于第八周开始,现将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以往重修未通过学生(重点安排12级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安排:专业类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重修手续办理:

1、各系通知学生本人需重修课程;

2、重修学生可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的成绩,如有疑问可从学生所在系进行核实;

3、重修学生由本人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注:每个学生重修门数原则不得超过3门)上报学生所在系;

4、各系汇总后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重修汇总登记表》,经各系教学主任同意后,一份留存,一份于420日前上交教务处。

四、重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重修申请表.doc

重修汇总表.doc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