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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4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要求

高职高专院校在教育部新的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未出台之前,其专科专业材料申报仍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文件执行。请各系于627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文件夹名称应为:系名+专业名)发至litianrui@lvu.edu.cn 材料清单: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专业设置基本条件

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各系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定位,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加强专业设置统筹工作

各系要建立专业设置自律机制,依据学校建设规划,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有目标、有步骤设置和调整专业。鼓励设置与区域经济、行业发展结合密切的专业,对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不好的专业要适度控制,促进高校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人:李天瑞

联系电话:15095397857

电子信箱:litianrui@lvu.edu.cn

注:《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请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专业课程中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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