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现定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工作。公共课补考时间3月16日--3月17日,公共课具体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专业课补考时间3月11日—3月15日,补考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补考时间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请各院、部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补考试卷的印制和试卷保密工作,并通知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补考成绩单请于3月19日上报教务处。补考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一份上报教务处。考场记录单留存本部门。
注:要求2022级、2023级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双证)进行考试
附件: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补考科目安排表.xlsx
2023-2024(1)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汇总).xlsx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